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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数据”如何演变成“赶事故”?——部分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状调查

2021-11-19

10月29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站发布一则通知,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在辨识隐患、确认无违规情况的前提下,向各学院申请恢复运行。

此前的10月24日,该校将军路校区一实验室发生爆燃,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高校实验室安全问题再次引发关注。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频发,暴露出师生安全意愿不足、安全意识淡薄、教育培训不到位、制度浮于表面、责任体系未落地等问题。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尽管科研人员在各自专业领域造诣颇深,但可能在安全科学方面基础薄弱,安全意识、应急处置能力存在明显短板。而这些短板又加剧了实验安全教育培训不足、相关制度规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无论是标准规范还是各类管理工具和方法,更透明、更专业、更有针对性都是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者期待的改进方向。

中南大学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教授王秉认为,要提升科研人员的安全素养,运用系统思维管理实验室安全,将安全融入实验室所有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同时完善相关制度,避免因不顾安全“赶数据”最终赶出事故的悲剧。

“科学是不断‘试错’的过程,然而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不容试错。”王秉说。


部分高校师生安全意识薄弱

南航实验室事故的信息一公开,华中地区某高校研二学生张梦就在微信群里收到了导师发来的相关链接。这一事件的新闻里提到,事故原因或与镁铝粉爆燃有关。看到这里,张梦觉得很惋惜,同时也油然而生一种紧张感。

这种紧张感来源于她的专业。 她的研究方向是阻燃隔热材料,这意味着她每天要与化学实验、各类数据打交道,经常会用到有机溶剂、浓氨水这类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品,可以说与危险近在咫尺。

张梦说,其实,和化学实验打交道的人,多少都经历过或听说过险情。张梦本科学的是安全工程专业,对安全问题比较敏感。而一般没有安全专业背景的学生,对安全的重视程度则不高。

张梦听后来学了化工专业的高中同学讲过一次险情:在一次实验中,那位同学用水浴锅对乙醇进行加热处理,原定加热半个小时,可眼看已经到了饭点,他自认为能在半个小时之内赶回来,便擅自离开实验室去吃饭。可当他回来,打开门的瞬间,一股浓重的乙醇味儿扑面而来。原来,水浴锅外的水此时已经烧干了,再“干烧”一会儿的话,很可能引起玻璃器皿炸裂,进而引发火灾爆炸。

然而这样的实验室“惊魂记”并不鲜见,张梦也曾经历过。

一次,她用仪器对二氧化硅样品进行氧氮测试分析,测试完成打开仪器后,她发现里面放置样品的小支架断裂了。她觉得很蹊跷,因为之前师兄做实验时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但并没有在意,继续做了下午的实验。 让张梦没想到的是,小支架断裂其实来自仪器内部的小型粉尘爆炸,原因出自她的样品——因为研磨得过细,引发了粉尘爆炸,如果仪器的不锈钢外壳不够坚硬的话,能量就会冲出仪器内部,发生危险。

今年秋季开学之际,江苏省南京某高校组织教务处等职能处 室和相关学院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教学实验室一线开展新学期 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检查。(资料图片)


对于这次意外,张梦感谢自己的导师及时叫停了实验,并帮助自己分析原因。在她看来,她的导师非常重视实验室安全,不但亲自编写了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还在南航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组织大家分析事故原因,辨识风险。但她说,也有些导师不太注重安全,有的同学甚至平时见导师一面都很难,更别说强调实验安全了,“如果导师都不严格管理,学生肯定会放松对自我的要求”。

 “高校科研团队中的学生大多没有社会工作经验,安全素养普遍不高,而高校科研人员虽然是各自研究领域的专家,但不是安全专家,甚至部分高校老师的安全意识也很薄弱,不排除在安全方面会犯低级错误。因此,不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需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补上安全这一课。”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卫宏远认为。


培训缺少现场体验式教学

2019年6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指出,各高校要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宣讲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安全技能,做到安全教育“入脑入心”,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今年6月,福建省福州某高校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开展实验 室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演练,并召开实验室安全专题讲座,请安 全专家阐述危化品常见安全隐患、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理与防护相 关知识。(资料图片)


记者调查发现,高校普遍建立了实验室安全培训制度,开设了实验安全课程,但实际应用中,部分高校的安全培训内容泛泛,形式简单,有效性有待改进。

孙恬是张梦的同门师妹,今年9月刚刚进入实验室。她回忆,入学时,学校统一组织过一次实验室安全考试,如果考试未通过就不能进入实验室。

孙恬告诉记者,此次考试一共有100道题,全部都是选择题。题目中有80%是通识安全,10%是消防安全,10%是特种设备安全,除了特种设备安全相关题目有点难度外,其余的都比较简单。

对于“身经百战”的学生来说,想通过这次考试并不难,所有题目都出自题库,只要花一两天时间集中准备即可。

孙恬也不例外,考试过后她顺利进入了实验室。但她发现对于危化品实验安全操作还是很茫然——考试题目中并没有涉及相关内容。 面对未来三年的科研道路,本科不是化学专业的她几乎要从零开始积累化学实验安全经验。

经验主要从导师的讲解和示范中获取,多数时间要靠师兄师姐“带”。这种模式类似于企业中的“师带徒”,但这里的师傅不是具有几十年工龄的“老把式”,而是仅比新生早进实验室一年到两年的学生。

熟能生巧在化学实验这个领域同样适用。 进入实验室才2个月,很多知识都不了解,孙恬在师兄师姐的带领下快速吸收着各类知识: 使用高压容器做实验,一定要有两个人以上看着,烘箱的插线板不能放在温度较高的地方,稀释浓氨水一定要佩戴防护用具在通风橱中进行,但到底是戴口罩还是戴防毒面具,她不太确定……“要是能提前掌握一些危化品实验安全知识就好了。”孙恬说。

在这方面,北方某省高校对于实验室安全考试的做法值得借鉴。 该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汪斌告诉记者,他们的考试分为化学类、机械类等类别,各学院根据自己的实际从题库中选择题目汇编成试卷,再把试卷上传至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每个学院的学生收到的考题不一样,此举大大提高了考试的针对性。

当然,考试只是培训的一方面,正如张梦所说,在真正进入实验室后才深刻体会到“纸上得来终觉浅”。

张梦的导师杨兴告诉记者,虽然学校层面对学生进行了考试,但对于操作性很强的各类实验来说,还缺少现场体验式教学这一环。他为自己的学生准备了安全文档并现场示范操作,帮助学生掌握实验安全操作要领,但这并不是学院或学校的规定,只是他个人的行为。而且,目前学校或学院对于老师是否对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并没有相关制度或考核,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导师开展培训的随机性。“没有听说过哪所学校对老师是否开展安全培训进行考核的,考核一般都是针对‘事后’,比如出现事故后,老师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学生和老师是进出实验室最多的人,也是直面实验室风险的人,如果增强这两个主体的安全意识,提升其安全技能,实验室安全事故自然就会少很多。”杨兴说。


标准制定方与使用方存在认识差异

在王秉看来,实验室事故是一个系统性问题,要解决系统性问题,需要引导高校实验室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这不但有利于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还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但在高校实验室领域,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还比较低,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便是法律法规的缺位。”王秉说。

卫宏远认为,虽然研究生导师课题组与企业属性不同,不具有独自法人资格,但其作为实施科研项目的独立组织,其建设和管理是不统一的,尚未有任何标准、规范对其安全管理进行法律层面的调整和约束,这令高校实验室面临更复杂的安全风险。

2020年2月1日,由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组织,天津大学、清华大学等单位共同编制的《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以团体标准的形式开始实施。

卫宏远是《规范》的主要编制者之一。他告诉记者,《规范》适用于高校实验室、科研单位实验室和企业实验室,但出台近两年来,推广落地情况并不理想,“团体标准没有强制力,所以还需要出台国家层面的强制性标准”。

这种“不理想”在记者采访中得到进一步证实。受访的学生、老师多数没有听过《规范》,孙恬说在学校组织的实验室安全考试中“见过相关试题”,汪斌则表示看过此标准,但没有在实际中应用。

王秉认为,标准制定的基本依据之一是符合现实,通过科学论证制定的标准,应该是一定时期内实验室安全的最低标准,即安全底线,标准一般不会定得过高。

据了解,北京、上海等地陆续出台了关于高校实验室、科研单位实验室、企业实验室建设方面的地方标准。以北京为例,2018年4月,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其中,第2部分针对的就是普通高等学校实验室。汪斌说他所在的学校实验室管理基本参照的是这个标准。

对此,卫宏远表示,无论是地方标准还是团体标准都没有强制执行力,因此各高校执行情况不一。但从实验室自身的角度来说,无论是高校还是企业、科研院所,之间的差别并不大。只是高校、科研院所不像企业实行公司化管理,层级关系不够清晰,因此指令的执行力有限。

“由于高校科研教学管理体制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对《规范》的具体和全面落实具有很大挑战。这需要高校进一步深化实验室管理体制的改革。”卫宏远说。

不能否认的是,标准制定方与使用方存在认识差异,因此标准难以落地变得不难理解了。

汪斌告诉记者,这种差异还体现在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上。一次,学校所在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进高校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专家多来自企业,但是车间与高校的适用标准不同,具体情况也不一样,所以那次检查的结果对专家和学校来说都不尽如人意。


责任落实不尽如人意

有专家曾表示,责任制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对于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来说,是否同样适用?

记者调查发现,接受采访的高校都建立了实验室分级管理责任体系,但部分高校存在管理松散、专职实验人员短缺、相关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杨兴告诉记者,为加强实验室管理,学院专门设置了实验室管理机构——实验条件中心,这里的人员既包括专职实验老师,也包括兼职人员,而兼职人员就是有课题研究任务的研究生导师。

“每个实验室门口都会有一个责任铭牌,上面的主要责任人是院系领导,直接负责人是专职实验老师或研究生导师。”杨兴说,虽然责任人明确了,但直接负责的老师根本忙不过来,管理运行效果不是很好。比如,A实验室的学生要借用B实验室的设备进行实验,B实验室负责人不能及时到现场进行指导,大多数情况是学生通过阅读操作手册指导操作,能否实现安全操作无法保证。

张梦对这一点深有体会,她经常要借用学院公共实验室的仪器进行测试,“从来没有见过实验室的老师”。随后,她更正了自己的说法,“借实验室钥匙的时候见过,可能老师太忙了”。

“实验室老师一般负责给本科生上实验课,一个班20多个人集中上课,而研究生的实验操作非常频繁,今天用一下,明天用一下,大多数老师没有时间一直盯着。”杨兴解释。

今年9月,四川省成都某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 2021级全体新生接受实验室及消防安全培训。(资料图片)


因为人员短缺导致实验室安全培训、督导力不从心,这个问题在各所高校不同程度存在。除此之外,实验室老师在学生心目中的权威性不高也值得关注。

汪斌告诉记者,有些学生只听导师的话,而不把其他老师的话放心上。比如,有的学生因为图方便,操作时不戴护目镜,被实验室老师巡查发现。实验室老师会上前制止,但往往无济于事。“这是观念上的问题,我们也在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树立实验室老师的权威。”

接受记者采访的部分高校老师还表示,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注重权责对等的问题。比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本来是一项很好的责任告知和承诺的策略,但在实际操作中,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为了“推责”,把本应由他们承担的实验室安全责任推给了一线实验室操作人员,但这些人又无权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从而导致部分实验室安全责任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形成管理盲区和漏洞。

此外,记者从某高校科技处负责人了解到,学校与企业或其他机构签署的科研项目合同中,一般不涉及实验安全的条款,更多的是对技术路线、资金等内容的约束。虽然部分国有大型企业的合同中会有附加HSE条款,但只限于乙方人员到甲方场地进行实验或测试必须满足甲方的HSE要求。

“如果发生实验室事故,一般来说就会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而乙方的责任划分就要具体看学校的规定。”这位负责人说。

汪斌说,他所在的学校在2016年就出台了实验室安全相关奖惩制度,但执行方面不太顺利,学校也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探索和调整。

但就记者采访获得的信息来看,并非所有学校都有摆在明面的奖惩制度。一位北部省份高校老师告诉记者:“学校没有出台任何实验室安全方面的奖惩制度,出了事故就由学校与老师协商如何承担责任。责任划分也比较随意,‘强势’的老师可能接受较轻处罚或者免于处罚,‘弱势’老师则被严厉处罚。”

无论是标准规范还是各类管理工具和方法,更透明、更专业、更有针对性无疑是最受高校期待的特质。

“要倡导负责任的创新,在科技创新生命周期各个阶段思考科技创新对人、对社会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高工程伦理素养,提升人文情怀,用实际行动切实关爱生命,做好实验室事故预防与应急准备工作。”清华大学化工系教授赵劲松说。

来源: 中国应急管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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